黄浦区出台上海市首部区级公共建筑碳效码-公共建筑碳效评价导则(DB 31101/Z 022—2024)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提出,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需落实已出台的能耗双控优化政策,完善配套制度,加快健全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能耗和碳排放约束机制,推动实施既有建筑规模化节能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等重点举措。《黄浦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推动建筑领域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转型,新建建筑源头把控和既有建筑节能挖潜并举、“硬改造”和“软调适”并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联动,推动建筑领域能效水平提升、碳排放不断降低。黄浦区是以楼宇经济为主的中心城区,有效合理控制公共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量,是黄浦区双碳工作的重心。 基于现阶段黄浦区能效提升工程取得的经验,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黄浦区积极响应双碳目标要求,为掌握建筑碳排放数据和碳效水平,组织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等单位编制并发布了上海市首部区级公共建筑碳效评价标准,探索开展对区域内公共建筑碳效水平进行判定和评价,有利于推动黄浦区建筑节能减碳工作,助力本区建筑领域双碳目标实现,为本市乃至全国的碳排放双控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参考价值。 01 聚焦总体性 标准规定了公共建筑碳效评价的总体要求、碳排放强度及评价、低碳技术利用及评价和碳效码标识等要求。适用于上海市黄浦区符合独立用能计量且已正常运行一年的商务办公、宾馆饭店、商业等公共建筑碳效评价。这是上海市首部公共建筑碳效技术文件,标志着黄浦区在碳排放双控管理模式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同时为区域碳效评价有序规范发展提供标准依据。 图1 公共建筑碳效评价导则封面及目录 02 突出引领性 充分学习并吸纳国内外领域内主流先进标准(国际先进标准:主要经济体欧盟、德国、美国、日本等为实现建筑领域净零碳目标,设定了最低能/碳效值,采取措施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制定思路,梳理了建筑运行阶段具有创新性、各类政策引导性指标,突出上海市黄浦区碳效技术要求和特点,构建了碳排放强度和低碳技术利用的多维度碳效评价指标体系,具有地方首创特色和先进引领作用。 图2 碳效码定义示意图 建筑负荷调节能力、再生能源电力替代率以及电气化率均为《碳中和建筑评价标准》的关键评价指标。 03 注重实操性 基于能源审计、能效对标、碳排放核查/盘查等实践经验,公共建筑碳效技术文件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评价过程中数据获取方式、计算方法、评价思路等的可操作性。为强化标准的落地实施,对黄浦区共32栋商务办公、商业、宾馆饭店等不同建筑类型进行了试评,结合黄浦区试评价建筑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升公共建筑碳效技术文件的实操性。 图3 试评公共建筑类型比例 04 确保科学性 公共建筑碳效技术文件编制过程中应依据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理,进行广泛的文献调研和研究,在认真分析关键指标现状和发展趋势、综合黄浦区发展特点和试评的基础上,多次邀请行业内专家对公共建筑碳效技术文件提出建议、广泛征求意见,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 下一步,黄浦区将编制实施《黄浦区公共建筑碳效管理办法》,明确管理尺度、界定职责分工、制定评价流程、建立保障机制等措施,推动碳效评价的落地实施,为上海市公共建筑碳效评价贡献黄浦方案,助力上海乃至全国的公共建筑双碳目标实现,发挥黄浦在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引领示范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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